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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人保财险:公司提供摩托车头盔免费发放 交警路检摩托车参加交强险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4日    浏览量:1730    信息来源:人保财险濮阳市分公司    发布人:王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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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午,人保财险濮阳市分公司与濮阳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摩托车戴头盔专项服务管理新闻通气会”,对扎实推进“摩托车戴头盔”专项服务管理行动各自介绍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人保财险濮阳市分公司裴保军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车险部负责人及各县区公司分管副经理和濮阳市交警支队队长宋彦军、副支队队长吴同喜、支队党委委员邱志刚及各县区交警支队队长以及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会上,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邱志刚宣读濮阳市公安局《关于扎实推进“摩托车戴头盔”专项服务管理行动的通知》。人保财险濮阳市分公司裴保军总经理讲话指出,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摩托车戴头盔”专项服务管理行动,是一项防风险、保民生的惠民工程,我们濮阳人保财险公司积极参与、联合推动,购买部分摩托车头盔,给摩托车驾驶人员免费发放,及时为摩托车驾驶人员办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今后我们愿与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继续加强合作,商谈合作项目,给予无偿帮助,预防各类交通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提供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宋彦军讲话指出,本次行动目的就是深化摩托车戴头盔专项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不戴头盔所造成的伤亡事故,保障摩托车安全文明出行。坚持人性化服务,改变工作方式,变“要求戴”转为“送你戴”。我们公安交警在道路发现摩托车没有戴头盔的群众,要为他们讲解交通法律法规知识、骑乘摩托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动员摩托车驾驶人员参加交强险。通过扎实推进“摩托车戴头盔”专项服务管理行动,加强道路检查,新闻媒体宣传,提高摩托车戴头盔比率,保障人民生活幸福安康。
会后,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濮阳县公安局交警支队三中队和人保财险濮阳支公司联合在濮阳县铁丘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在10:30分至11时之间,查处了两辆摩托车驾驶人员未戴头盔,交警及时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办理摩托车参加交强险业务签单。随后,濮阳市分公司各县区公司配合当地交警支队进行道路路面检查,发现摩托车及时办理参加交强险业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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