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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重拳整治车险虚列费用等乱象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网 发布日期:2017-6-5 发布人:管理中心

备受诟病的“保险公司套取费用”问题将被重点整治。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征求〈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通知”)显示,监管层将出重拳打击当前车险市场虚列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车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车均保费稳步下降,投保率和投保责任限额明显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也大幅提升。但对车险行业而言,长期以来存在的“高费用”“高手续费”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不仅影响车险运行效率,还伴生着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形象。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从合规内控到任务目标,从费用列支到费用分摊,从第三方合作平台到后汽车市场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对自身车险业务经营活动中的管控漏洞和违法行为进行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具体来看,费用管控无疑是本次监管的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树立科学经营理念,强化合规主体责任。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费用预算、审批、核算、审计等内控管理,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当前车险市场上反映最为突出的费用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各公司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并详细列明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防预费”“租赁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通知进一步要求,凡是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均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实记入“手续费支出”科目。不得将与车险销售收入或保单销售数量挂钩的费用计入“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其他科目。

通知还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应做好车险费用入账和费用分摊工作。不得违规将费用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险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进行调节。总公司及省分公司本级不开展销售活动的,不得在总公司及省分公司本级列支销售类费用或通过积分方式计提销售费用。不得违规延迟费用入账时间。

同时,通知还对各财产保险公司与车险中介业务的合作提出了明确的合规性管控要求。比如,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支付或变相支付车险手续费等,以进一步做好费用管控等市场违规乱象的整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实物、积分抵扣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以参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促销活动等方式变相违法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在抓好费用管控的同时,通知还对此前一些公司借由全国一盘棋式的费用调控来规避监管的行为明确说不。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得违规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以调节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分支机构、不同险种之间的赔付率数据,导致车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

此外,通知还对车险在相关产业链中可能发生的违规风险明确了细化的监管要求,比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依法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通过虚增零配件项目、虚构工时项目、提高零配件价格、提升工时费定价标准等方式,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或增加保险理赔支出,进行不当利益输送。不得以交纳业务保证金、承保利润分成等方式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

为了确保各项监管举措能不打折扣地落地施行,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限制保险机构业务范围、责令保险机构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吊销保险机构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开展行政处罚。各保监局发现财产保险公司套取手续费或其他各种费用用于商业贿赂,或存在其他贪污、挪用、侵占行为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发现财产保险公司在手续费科目之外归集、计量手续费支出,违反税法的,要及时向税务管理部门提供涉税违法线索。

为了让消费者能获得更优质的承保、理赔和服务体验,通知明确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不得以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方式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应优化理赔资源配置,保证理赔服务场所、理赔服务工具、理赔服务人员配备充足,提升理赔服务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为了更好持续改善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与通知同时印发的还有《〈关于征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从细化理赔效率类指标、理赔管控类指标以及理赔案均类指标等方面对车险理赔的信息披露机制进行了改进完善。



上一条: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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