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6日 浏览量:1014 信息来源: 发布人: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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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规范车船税缴纳行为,堵塞税收漏洞,近日,濮阳市地税局、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加强濮阳市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实行“先税后检”,应税车辆办理车船税审验或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车辆审验,对于应在濮阳市缴纳车船税而未缴纳的车辆不予办理车辆审验手续。要求加强保险机构扣缴行为的监管,在代扣代缴车船税时全面、规范填写代扣代缴税款信息,对未全面履行义务,应扣未扣或少扣、违规跨地区缴纳车船税、变相减免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依法处罚。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协税护税体系,建立财政、地税、公安、保险协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享信息资源,加强车船税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